非学科类培训管理政策要求及有关学籍变动
所属分类: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:147 发布时间:2023-06-23
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场地设置要求,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明确培训时间要求,加强价格监管等建议,教育部也逐一予以回应,非学科类培训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。
1.严格场地设置要求。
目前,一半省份陆续出台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,在标准中对体育,美育校外培训机构场地面积作出了明确要求,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提供了前提,同时,各地正在按照新标准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快审核。
2.加强安全管理。
关于建议中提到的“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要符合规范要求,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”问题,同时,在日常管理中,着力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强化培训机构人防,物防,技防设施建设,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,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下一步,教育部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包括体育,美育培训机构在内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加强安全管理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。
有关学籍变动。
(1)升学,跳级,留级: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留级,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确因学习困难,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留级申请,经学校核办,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,准予留级。
(2)转学: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,应遵循学校对等原则,在同等同类学校之间转学,民办高中学校和公办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,在本县(市,区)域内或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原则上不得转学,确有需要的,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学校当年中考录取线。
(3)休学,复学:学生休学期原则上为一年,休学期未满,不得提前复学,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,自缺课之日开始计算,出国(境)就读的自批准之日开始计算。